九月二十三日,去看了在英文影院首映的eat pray love——也就是江湖人称“饭祷爱”的那部朱丽娅罗伯茨2010新作。
大部分的时候,如果电影是改编自文学作品的,必定有“书好看还是电影好看”的争论。由争论带起的新一轮阅读原著的热潮也无可避免。遇到
既然已经说了此书是chick book,那改编电影,肯定也是chick movie。这点不用怎么论证,只要去影院里看看观众,百分之九十五是女的,而且百分之九十五是年龄在16-30这个阶段。那百分之五的极少数,由德哥这样被逼来陪老婆或女友观影的大龄青年男组成。
耐着性子看完了长达两小时的片子,出来走在那条繁华的大街上,清冷的月光下,在名表店戒备森严装修豪华的铁门前,站着一个南美来的街头艺人,弹着吉他唱家乡的歌谣。我恨不得把买电影票花掉的那18欧,换成9个2欧面额的硬币,投在他的吉他盒子里。连德哥这样耐性极佳的人,都忍不住在看到一半的时候就掏出iphone来玩游戏,顺带在twitter上写了句 boring movie
MV风格太过浓重的电影,也只好把它当作观光片来看。只要把sex and the city中女主们的华服和高跟鞋,换成意大利面,披萨饼,印度灵修院的屋顶,巴厘岛的水稻田,你就能猜出个所以然。要把441页的小说,烹制成两小时的视听宴席,的确考验导演的功力。特别是要把书中那种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出现的神秘时刻,改变我们命运的类似神谕的灵光一现表达出来,让观众信服,并且关照自身,发出I’ve been there的感慨,才是把功夫做到家。
我其实一直期待编剧和导演拍出liz和她的好友Iva在车里的一段对话来。Liz因为久久陷于和前夫的离婚大战中而闷闷不乐。前夫迟迟不肯签协议,她开始纠结,问天问地问自己,为毛要酱紫对我啊,我到底做错神马啊?!她拿出文学女青年的看家本领来——给God写了封请愿书。她把这封信读给Iva听。Iva听后说了句:我会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名。然后问Liz,你觉得还有谁会签?Liz说,我的父母,我姐姐。Iva肯定地说,好,他们刚刚签了。继续,还有谁?Liz把她家人,朋友,甚至同事的名字都念了一遍。一面念,一旁的Iva就说yep, he just signed it. 发展到后来,Liz把Bill and Hilary Clinton, Bono, Gahndi,Mother Teresa, Abraham Lincoln, Martin Scorsese…都算到名单上。 正当她们俩越玩越high的时候,Liz的手机响了,是她的离婚代理律师打来的,‘Great news! He just signed it!’
我还等着看导演会怎么来表现Liz在印度的瑜伽灵修院里看到那个穿白衬衣的印度男孩子。Liz在描写他的时候说道,这个男孩子身上有种特殊的气场,让她忍不住要去观察他。他极其瘦弱,皮肤黝黑。穿一条黑裤子,白衬衣所有的扣子都扣紧,腰间的皮带是老式的,几乎缠了两圈。他的脖子瘦长得像植物的干茎,使他整个人像一朵雏菊孤零零地插在一个大花瓶里。他的头发永远是一丝不苟的。他每天都穿同一件衣服。Liz想,他肯定是晚上把衬衣洗干净,熨烫一番,第二天又穿上整洁干净的白衬衣。那身仿佛被仔细浆洗过的衣服,让liz为自己身上皱巴巴却很舒服的裙子觉得脸红。她还写道,男孩子的脸上有种光,一种仿佛他从银河度了个长假回来所带回的纯洁的光。被好奇心驱使的Liz去打听了男孩子的来路。那位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说,他因为家里穷,大师留在院里帮着打理杂事。他会打鼓,你会在他的鼓点里听到神的声音。
书的主旨,无非是一个大龄文艺女在离婚后用了一年的时间去旅行,通过这一年的见闻,寻找到内心中那个真实的自己,顺便挣了稿费,遇到真爱。通俗理解就是龟毛女(还是龟毛中的极品——巨蟹女)自救之旅三部曲。导演却没有把这种‘改变’和‘成长’表现出来,这也是我不喜欢这部影片的原因。女主在纽约的寓所半夜睡不着,去浴室里纠结落泪,额头上横卧一根青筋,脸颊绯红的憋屈,看得我蛋疼,简直是没事找抽。而这却恰恰成了女主离婚的铺垫。后来到了罗马,去享受正宗的意大利面,导演用了特写跟慢镜头,还配上了意大利歌剧,把吃意粉的那个过程隐晦地表现成性高潮,看得我又是鸡皮疙瘩,主要是因为朱姐姐刚刚做过lip job的双唇蠕动得忒不自然。巴厘岛上那段爱情,更是无厘头。没看出他们之间的sparkle在哪里(让Xavier来演这个巴西男真的是苦了他,要那么隐忍)。这么来说吧,Liz带着一个心脏监护器。导演的工作就是要把她这一年的心电图表现出来。可我总觉得那台监护器是不是断电过?有很多的空白,很多的gap,磕磕巴巴的。导演所选择的论据,既不充分,甚至也不必要。书中想表达的“成长”,在电影里难觅影踪。
但是作为一部以女性观众为目标的电影。它应该还算合格。至少,看完电影后,去巴厘岛旅游的人肯定多起来,去买瑜伽服练习瑜伽的人肯定也不少。某种程度上,此片走的还是sex and the city的套路,跟Carrie穿衣戴帽不同的是,Liz去向往已久的地方旅行。Carrie让女人追求锦衣华服和Mr. Big,而Liz让女人去追求pleasure, devotion, balance. 殊途同归,要是Carrie没有钞票,她怎么买Chanel?要是Liz没有钞票,她怎么能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?
没有钞票的,应该发展自娱自乐的能力。有病治病,没病好好活。
p.s. 我还发现一个检验电影“好坏”的标准——观影过程中打呵欠的次数。没记错的话,看饭祷爱的时候德哥打了四个呵欠。他虽然不是什么影迷,但他陪我看库布里克《2001太空遨游》的时候,可以双眼紧盯17寸彩电,过了两个小时都没换pose。(原谅我把chick movie和一部伟大的把哲学拍出3D意境的史诗相提并论。)